發表人 :學一
主 題:春木之體性(一)
發表日期:181228-09:49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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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表內容 ※ 春月之木
正月:立春、雨水。二月:驚蟄、春分。三月:清明、穀雨。
春月之木,餘寒猶存,喜火溫暖,則有敷暢之美。藉水資扶,而無乾枯之患。初春陰濃濕重,則根損枝萎,故不宜水盛。春木陽氣煩燥,葉槁根乾,又不能無水,是以水火二物,既濟方佳。
木,三春氣候之代名詞,陽和之氣也。論其宜忌,當分三個時節。立春後,雨水前,為初春。雨水之後,穀雨之前,為仲春。穀雨之後,為暮春。仲春兩個月中,又分春分前後言之。
餘寒猶存,言初春也。得丙火溫暖則敷榮,見水多則萎絕。或丙火出干,地支配合一二點水,則有既濟之功。若水多,則根損枝枯,反損精神。此言初春,專以丙火為用。
仲春,陽氣漸壯,宜水火並用。初春用火,可以缺水。仲春用火,不能無水。 初春,取其調候,專用丙火。仲春,取其通明,丙丁同功,所謂生木得火而秀也。
暮春,陽壯木渴,非得水不可。無水則根槁枝乾,即使支會木局,格成曲直仁壽,無癸資扶,不能取貴。以上論春木,見水見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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